鋼結構住宅的開展,現已有十余年時間。在此期間,中國鋼產量急劇上升,政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方針、法規,進行數十項科研、試點項目,并已編制了規范和若干當地規范,來推進鋼結構住宅的開展,但其開展依然緩慢。
難題一:政府支持力度不夠
目前,還沒有一個強有力的專門組織,擬定出一致的鋼結構住宅推行計劃。在方針方面,例如土地、借款、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較少。當地政府、開發商以及客戶對鋼結構住宅缺乏理性認識。鋼結構住宅作為一個有必要工業化開展的大系統工程,僅靠單個公司的作坊式開展,是不能達到工業化的,如何擬定適宜的途徑和計劃,有必要出臺指導性的方針。簡單地以為在“工廠”出產就是工業化是不正確的。鋼結構住宅還未構成產業鏈。一些公司的行動依然定位在作坊式層面,無法處理上下游的協調關系,這應當有專門組織進行協調。
難題二:圍護結構及建筑設備開展滯后
鋼結構住宅的圍護結構系統,包含內外墻系統、樓板系統、屋蓋系統(以上三者也統稱為“三板”)及外窗系統,其中以墻系統為主。圍護系統在滿足使用功能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主要包含構造功能、熱工功能、密閉功能、隔聲功能、防火功能及裝修功能。
在鋼結構建筑中,墻體圍護結構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砌塊類,有空心砌塊、實心砌塊等。二是輕質板材類,有大型輕質混凝土板,也有用保溫材料做成的夾芯板。有做成條板的,也有做成整塊板的。有各公司開發的各種板材,也有從國外引入的板材生產線。
生產圍護結構的廠家大約有400家。可概括為近10個系統、品種、類型。可是能滿足使用性要求的卻很少。
可供挑選的墻體材料較少,特別是能與鋼結構極好銜接、裝配以及耐久性可靠的墻體較少。還有一些廠家開發了一些新式墻體,但都存在一系列問題,如:質量不穩定、易滲水、漏水;構造措施不完善,板縫處理不妥;外墻板與鋼梁、鋼柱的銜接不規范;配套的配件不合理;裝配不方便;使用的規范圖集不完善,難以規范化。
中國鋼結構住宅圍護結構開展相對滯后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能夠滿足鋼結構住宅需要的圍護系統較少;二是關于鋼結構住宅圍護系統的有關研究也較少。有的鋼結構住宅項目造價比傳統住宅稍高,原因有很多,其中圍護系統造價較高是一個主要的方面。
其它配套工業也滯后于建筑鋼結構工業自身的開展速度。這將會掩蓋建筑鋼結構在節能、節材、環保、經濟等方面的優越性。
難題三:缺少針對鋼結構住宅的設計與施工規范
鋼結構住宅是近十幾年在國內剛開展起來的新型建筑方式,相應的技術規范、規程的編制滯后,許多設計和施工人員的鋼結構知識陳腐。盡管已有兩部國家規程和幾部當地規范,要做好鋼結構住宅設計還遠遠不夠,只能是探索著前行,一方面思考如何做好設計,一方面還要考慮到工廠加工和現場裝配等問題,很難確保施工質量。
國內的鋼結構住宅建設往往是由一家公司來獨立承擔。從項目的可行性研討、方案設計、初步設計直到施工圖設計,然后再到工廠加工、墻板預制、現場裝配等,牽扯了很多的資金、人力、物力和精力,不堪重負和苦不堪言,最終成型的商品很難到達優質水平。因鋼結構住宅的工業化開展是一項浩大的系統工程,并不是一個公司或單位所能完成的,而應是多方協同、一起協作的成果。鋼結構住宅應當遵從工業化開展的思路,在一個規范化系統下,由各類出產公司依照規范出產規范化的配件,如鋼構件、螺栓、墻板銜接件、裝修材料、建筑設備等,最終在總包單位的一致組織協調下,完成現場施工,構成系統化工程。
難題四:執業系統尚須完善
目前,建筑鋼結構的設計、施工職責系統比較單薄,嚴重影響和制約了各類建筑鋼結構的推行與開展。
高等院校的鋼結構課程普遍較少,但個別院校已設立鋼結構專業。一向以鋼筋混凝土設計為主的絕大部分工程技術人員,在設計鋼結構時,經驗不夠豐富。繼續教育和職業訓練不足。審圖機構中的一些技術人員,對鋼結構也不甚了解。因此,審圖流于形式。某些設計人員,對鋼結構的耐火、防腐等缺少深入了解。
鋼結構住宅開展上存在地域區別,開展較快的在臨海經濟發達地區,相對而言,中部和西部比較單薄。鋼結構的使用規模將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設計人員在方案設計階段的決策,以及業主對他們的信任度。從這個角度講,要推動建筑鋼結構,有必要盡快、系統地加強設計人員在建筑鋼結構范疇的常識及技能水平。
高級技工一向短缺。近年來,國內的機械制造業開展很快,很多高技能人員被爭奪。有些公司科技投入較少,不注重文化建設,再加上環境比較封閉,使設計人員的水平難以進步。缺少對鋼結構住宅的整體把控,在進行鋼結構住宅開發、設計時,以設計專業為主。實際上應以建筑專業為主,設計出來的鋼結構建筑才能更好地滿足各種使用功能。
缺少專業化的施工隊伍和受過訓練的技能人員。鋼結構制造、施工是專業性很強的技能作業,不僅需要專業的生產線和設備,對從業人員的受教育程度、專業技能和操作技能也有較高的要求,并非農民工通過簡單的訓練就能勝任。鋼結構的施工人員水平良莠不齊,有的直接從農田來到鋼結構工地。因為真正高水平的施工人員少,工人也很難得到有關的訓練,嚴重影響了鋼結構住宅的施工質量。
商品不能徹底滿足現有商場的需要,前瞻性的自主研發較少,與國際商場存在較大距離,有些商品依然依靠進口;因為開展迅猛,建筑鋼結構科研成果在有些領域存在嚴重的滯后表象,科技成果的轉化不及時、不充分,一些新的構造系統不能得到充分的推行使用;設計隊伍相對單薄;制造、施工、檢測技能尚不能滿足鋼結構住宅的需要。另外,商場競爭中依然存在“賤價中標、高價索賠”的惡性競爭。